问题 | 根据规定什么属于承揽合同纠纷 |
释义 | 承揽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成立、履行、生效、解除等发生的纠纷,对承揽合同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一、承揽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2、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性; 3、承揽合同的双方是相互独立的责任主体; 4、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二、承揽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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