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家实行 土地使用权 和 房屋所有权 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有贷款尚未还清:如果房屋有贷款要增加名字,则必须先还清贷款。房屋无贷款,或贷款已还清,要加配偶的名字:夫妻双方本人带好 身份证 、 结婚证 、 房产证 和土地证(均需原件)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即可。乡镇房产至各乡镇房管所办理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