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下就是房产证上加名字流程: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拓展资料: 房产证加名字费用: 1、公证费 40元/平米按产权证面积核算 2、契税:按基准税率(3%)全额征收,由受赠人支付。 3、测绘费:1.36元/平米按实际实际测绘面积核算 4、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按实际测绘面积核算 5、登记费:(工本费)80元 (共有权证)20元。 关于夫妻加名:无贷款的,直接去区交易中心,付105元就可以加了;有贷款的,先去银行办理变更,然后再去交易中心办理。涉及的费用视银行而定,有的需要律师鉴证费,有的不需要(居我所知,民生肯定要的,其他不清,具体费用不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