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买车算共同债务吗 |
释义 |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关键时间点要看是否是已经离婚。夫妻双方如果是正在办理离婚的期间里(不论是正在协商离婚协议的内容,还是诉讼离婚的司法程序正在进行的),只要民政部门还没有颁发《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还没有生效,两人的夫妻关系就仍然没有解除,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在这个时候,双方贷款购买的车辆用于共同生活,应当算作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有的朋友认为,我们夫妻两人没有感情,并且是各保管各的钱,各用各的钱,为什么还要一起偿还这些债务。我又没有使用过。法律只讲普遍原则,不考虑你们的特殊性。在离婚前,离婚期间,贷款购买的汽车用于家庭生活的,则属于夫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义务。 一、买房子所欠的债,离婚后谁还债 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2、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需两人共同偿还的: 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么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这个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但这种约定只对夫妻之间具有约束力,对银行没有约束力。 这是因为房屋是夫妻一方贷款购买,属于共同债务。作为共同债务人对偿还贷款应承担连带责任,尽管夫妻间对房产的归属和债务的承担进行了约定,但不能以此为由对抗银行。 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二、夫妻离婚前一方欠下债务离婚后怎样处理 夫妻离婚前一方欠下债务离婚后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关键看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一方不知道,这不是判断的关键。原则上无法区分的,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一方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负责偿还;一方借款用于个人开支或者从事赌博、高利贷等非法活动的,另一方不知道的,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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