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原则与标准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及适用范围,《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算共同债务,除非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法律分析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有: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方式与实践案例 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方式与实践案例涉及到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共同承担的债务如何进行合理的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可以根据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一是按照债务产生的原因进行分配,例如,如果债务是由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所致,那么可以按照其在生意中的责任程度进行分配;二是按照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进行分配,即根据双方的收入、财产状况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分配;三是根据夫妻双方的协商达成分配协议,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协商确定分配比例。实践中,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方式需要考虑到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公平、合理的原则为依据,确保债务分配的公正性和可执行性。 结语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包括共同签名或追认、个人名义为家庭生活需要所负、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等。根据民法典规定,这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然而,个人名义超出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外,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这些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夫妻共同债务的分配方式可根据债务产生原因、财产状况或协商达成协议进行,以确保公正、合理和可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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