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重新结算后补签借条可以吗? |
释义 | 可以的,补签的借条,只要内容不违法,就具有法律效力。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 但后补借条需注意以下几点: 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将借款人写成“阿三”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2、借款时约定的还款期限。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3、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实践中有不少债权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一、借条没有写日期可以起诉吗? 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的,也是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还款的。借条上没有写偿还时间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并不影响借条的效力。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对还款日期由约定的,按照他们的约定处理,如果他们之间没有约定的,出借人可以随时向街坊主张还款,借方应当即使返还,暂时因为其他原因,没有能力还款的,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期进行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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