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正当防卫承担什么责任 正当防卫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正当防卫】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二、怎么认定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防卫过当具有以下特征: (一)防卫过当的犯罪客体只能是其所构成的具体犯罪的客体。对于防卫过当,应当依据其罪过形式和客观行为的性质,按照我国《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文定罪量刑。 (二)防卫过当在客观上表现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其具有防卫前提且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防卫过当构成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然有罪过。这种罪过表现为行为人对自己的防卫行为是否会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主观心理态度。 三、防卫过当法律性质 在大陆法系,防卫过当到底属于违法阻却事由还是责任阻却事由存在争议。责任减少说认为,由于防卫过当不是正当防卫,因此不存在违法性阻却事由,也即具有违法性,但由于防卫过当是在紧急状态下实施的,防卫人受到不法侵害者的心理压迫,因此不能给予强烈的非难。也就是说,防卫过当的违法性与一般犯罪的违法性没有区别,只是责任不同。如果彻底坚持责任减少说,就重视主观上的陷入紧急状态是事实,就可以减免刑罚;反之,如果以积极的意思造成过当结果,则不认为责任减少,即使存在紧迫的不法侵害,也不能减免刑罚。违法减少说认为,防卫过当虽然不完全符合正当防卫条件,但与一般的法益侵害行为不同,而是针对紧迫的不法侵害防卫正当的利益,因此,防卫过当的违法性就减少了。违法减少说虽然能说明对防卫过当的减轻处罚,但不能说明对防卫过当的免除处罚。违法责任减少说认为,在防卫过当的场合,不仅违法性减少了,而且责任也减少了,这就是刑罚的减免根据。 法律客观: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在我国刑法中,防卫过当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防卫过当应当根据行为人的主观罪过与客观后果,援引相应的刑法分则条文定罪。对于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不认为是正当防卫过当的行为正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对正在实施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认为是正当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的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当之所以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1)从主观上看,防卫人具有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的防卫动机。虽然对于过当行为所造成的重大的危害具有罪过,但和一般犯罪相比,其主观恶性要小得多。(2)从客观上看,在防卫过当的全部损害结果中,由于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所以这种损害结果实际上可以分解为两部分:一是应有的损害,二是不应有的损害。防卫过当只对其不应有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而不对全部损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以上就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主观和客观的根据,这一规定是罪刑均衡的基本原则的体现。那么,对防卫过当如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经验,我认为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应考虑以下情节:1、过当程度。过当程度的大小体现了社会危害性程度,因而影响到防卫过当的量刑。2、防卫动机。在过当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其防卫行为是出于何种动机,例如是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还是保护本人利益,显然影响对防卫过当的量刑。3、权益性质。正当防卫所保护的权益的性质,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应该加以考虑。4、社会舆论。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还要考虑社会影响,既不挫伤公民正当防卫的积极性,又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