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打开12306客户端,切换到“订单”页,点击“已支付”图标。 在“未出行订单”列表中选择已停运的车票。 在“订单详情”页点击“退票”按钮。 点击右下角的“立即退票”。 软件弹出“温馨提示”对话框,点击“确定”按钮。 退票成功后显示退票金额及“业务号”,建议截图保存。 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第四十九条 因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1、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2、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3、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分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 4、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能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铁路互联网售票暂行办法》 第二十三条 列车验票时,应核对旅客所持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车票等信息;经确认没有旅客车票信息的,应当先行补票。旅客因居民身份证丢失、补票后,又找到居民身份证的,列车确认后开具客运记录交旅客,旅客持客运记录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下车站退票窗口退还后补车票,不收退票费。 客运记录应填写旅客居民身份证号码、姓名、席位等有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 旅客在车站办理铁路电子客票改签、变更到站、退票的,应当到车站售票窗口并比照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办理。 (1)已经换取纸质车票的,凭纸质车票按现行规定办理改签、变更到站、退票。 (2)在具备居民身份证检票条件的乘车站,持居民身份证已经办理进站检票但未乘车的,经车站确认后按规定办理改签、退票。 (3)乘车站和下车站均具备居民身份证检票条件,持居民身份证检票乘车,因伤、病或者承运人责任中途下车的,凭列车长出具的客运记录在下车站按规定办理退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