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认农村土地是自己的 |
释义 |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是通过土地登记程序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工作。确权需要遵循一些原则,包括尊重历史、有利于生产和社会稳定、政策和法律并用、分阶段处理和设定一般法定原则。确权的证据依据包括土地详查形成的协议书、政府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房产证明等。确权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和核发证书。在确权过程中可以使用手持GPS面积测量仪、测距望远镜和全站仪等专用仪器。 法律分析 想要确认自己的土地的话,就要办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确权原则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证据依据 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土地出让合同;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 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法院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基本方法 ①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 ②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 ③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 土地确权专用仪器 1、手持GPS面积测量仪; 2、测距望远镜 4、全站仪 结语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是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重要程序。通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等程序,确保土地权属的确认和确定。在确权过程中,应遵循尊重历史、有利于生产和社会稳定、政策和法律并用、分阶段处理以及权利设定一般法定的原则。证据依据包括土地权属协议书、调查资料、政府批准文件等。基本方法包括集体土地内部使用、以划拨为准、以界线为准等。为实现土地确权,可使用手持GPS面积测量仪、测距望远镜和全站仪等专用仪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使用已经沙化的国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享有不超过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年限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使用已经沙化的集体所有土地从事治沙活动的,治理者应当与土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具体承包期限和当事人的其他权利、义务由承包合同双方依法在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向治理者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保护集体所有沙化土地治理者的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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