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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管理对车位的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居住区规划的停车位、车库,首先要满足业主的需要,以出售、赠送附加等形式使用,占用业主公共用地建设的停车位,归业主共有。在建筑面积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首先应满足业主的需要。在建筑面积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赠与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道路或者业主共有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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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2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