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第二,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第三,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需要注意的是,考虑到老年人配偶在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方面都存在困难,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为老年配偶保留的“必留份”,不以老年配偶“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为前提。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