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是否必须将户口迁至丈夫家? |
释义 | 结婚后,户口不必迁到男方家,根据个人意愿而定。男女双方都有权自主决定户口迁移,没有硬性要求女方必须迁入男方家。在女方家登记离婚也是可以的。对于离婚户口本的赔偿,如果户口还没迁走,可以获得补偿待遇;但如果结婚多年且不住在村里,可能不再给予补偿。公民迁移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法律分析 结婚后,户口不必一定迁到男方家,因为结婚户口并不是必须一起的。这个是依据个人意愿而定的。结婚的男女双方都有权自主决定户口迁移,既可以女方迁入男方户口,也可以男方迁入女方户口。因此,并没有规定女方一定要迁入男方家这种硬性要求。 一、男方和女方在女方家可以证明离婚吗 在男方家登记在女方家离婚是可以的。法律规定,办理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在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在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时可以的。 二、离婚户口本和我没迁走能赔偿么 一、如果刚结婚不久户口还没迁走,应该获得和其他村民一样的补偿待遇;但若是结婚多年且一直也不住在村里,那么即使村委会还没做土地调整,也可以不再给你任何补偿;但拆迁一般是按户补偿,至于补偿后你家户口上人员怎么分那就是你自己家里的事了。 二、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结语 结婚后,户口迁移并没有硬性要求,男方和女方都有权自主决定户口迁移,可以选择迁入对方的户口或者保留各自的户口。在办理离婚时,男方和女方可以选择在任意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至于离婚后的户口本和补偿问题,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公民迁移方面,除了住址变动登记外,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人可以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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