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合同成立所需满足的实质要件包括租赁当事人具备处理租赁事务的民事行为能力、租赁双方就租赁物的使用、收益和租赁期限等事项达成一致、租赁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归承租人所有,或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取得了该物的使用权、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形式要件包括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分析 租赁合同成立所需满足的实质要件包括: 1. 租赁当事人具备处理租赁事务的民事行为能力; 2. 租赁双方就租赁物的使用、收益和租赁期限等事项达成一致; 3. 租赁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归承租人所有,或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取得了该物的使用权; 4. 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2、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租赁合同的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二、形式要件: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结语 租赁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包括租赁当事人具备处理租赁事务的民事行为能力、租赁双方就租赁物的使用、收益和租赁期限等事项达成一致、租赁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归承租人所有,或者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取得了该物的使用权、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形式要件则是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综上所述,租赁合同的成立需要同时满足实质和形式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