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的区别 |
释义 | 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的区别是定义不同、分类不同、投资者的影响不同,具体如下: 1、定义不一样。合营企业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伙投资兴办的企业。联营企业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组织共同投资联合经营的企业。 2、分类不一样。合营企业按其合营的方式,有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两种。联营分为紧密型联营、半紧密型联营和松散型联营。 3、投资者的影响不一样。投资者对联营企业只具有重大影响,即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只具有参与决策的权利。而合营企业的合营者对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控制权,虽然这种控制权是共同控制。 合影公司的风险如下: 1、 外方投资者资信问题: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投资主体非常广泛,可以是外国公司、其他企业和组织以及个人。外商的资金来源也相当复杂,有此是外商自己积累的自有资金,有些是受委托的信托投资资金,还有一些是外商在国内投资获得的利润等; 2、外资准入条件问题:目前世界各国对外资的投资范围都有一定的限制,我国也对设立合营企业的行业分为鼓励、允许、限制或者禁止等不同类别,其具体项目按《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3、外方出资违约处理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引进外资历数额和范围逐步增大,外商的投资违约问题也越不越受到人们的注意; 综上所述,联营模式比较灵活,开支少,合作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可短期实现收益;而合营模式则更注重全面合作和长期维护,在一定的法律条件下非常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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