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1、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是: (1)双方当事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返还彩礼; (2)双方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可以返还彩礼。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哪些不能认定为是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