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合同是以互相订立的条款为依据,当一方提出保险金给付时,应当按照约定给付。如果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不如实告知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需要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七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受益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和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保险法》第五十六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被保险人明确说明其应当如实告知的事项,告知不清或者未告知的,视为被保险人已经如实告知。 3.《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保险人拒绝承保、解除保险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认为保险人的拒绝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没有合理理由的,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要求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解除保险合同。 维权建议: 1.首先核实自己是否属于如实告知的情况,如实告知且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赔,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权。 2.在维权过程中需要保存好所有与保险合同、理赔相关的证据,例如保险合同、理赔申请书、医疗证明等。 3.如果调解、仲裁或诉讼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寻求监管部门的协助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