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男方提出分手,彩礼不一定可以退。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三种情况之一,证据充足的,能要回。若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况的,彩礼一般不予以退还。若符合上述情形的,退还彩礼也不等于全额退还,具体退还数额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