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男方不能要求你退彩礼? |
释义 | 1、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 2、结婚前,男方给付的彩礼,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主张返还。 如果在离婚诉讼中,双方被判决不准离婚,由于婚姻关系仍然存在,法院同样不会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3、当地要存在给付彩礼的习俗,男方才能要求返还彩礼。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习俗都不一样,有些地区确实没有彩礼习俗,对于男女双方交往给付的财物,视为赠与或者借款等,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4、判断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如何。 如果男方完全出于自愿,并且无任何附加条件,这时他给付给你的财物属于一般的赠与行为,没有特殊规定,法院通常不予支持返还。 5、婚前给付未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男方以生活困难为由要求返还彩礼,一般得不到支持。 一、彩礼是否能够退还彩礼指哪些 1、彩礼是指男方为达到与女方结婚的目的而依当地习俗给予女方的财物。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时,彩礼是需要返还的。双方进行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的,在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离婚后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后彩礼能不能退 (一)什么是彩礼。这里所说的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聘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仅仅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中国古代的法律将由此形成的婚姻称作“聘娶婚”。因此,若男方向对方支付财物,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与对方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必须给付,具有明显的地方习俗性的,属于彩礼。若给付的财物不是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得已而给付,或者在当地不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而是男方完全自愿给付且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彩礼的性质。应当按照一般的赠与处理,离婚时如果不是女方自愿返还,法院一般判决不予退回。 (二)哪些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1、2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如果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包括女方家庭实际接受彩礼的亲属)返还彩礼;否则,彩礼在离婚时不予返还。当然,如果女方自愿返还,则不受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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