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对方不给结婚证的情况,进行诉讼离婚? |
释义 | 如何诉讼离婚,当对方不给结婚证?可以通过补领结婚证、申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等方式取得结婚证或结婚证明后再进行离婚诉讼。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遗失、损毁结婚证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同时,婚姻登记机关有责任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上方法可提供法律依据,确保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 法律分析 对方不给结婚证怎么诉讼离婚:, 1、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根据该条规定,遗失、损毁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2、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条第三项,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包括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因此,已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可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3、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通过以上等方式取得结婚证或结婚证明后再诉讼离婚。,法律依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160;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根据该条规定,遗失、损毁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条第三项,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包括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因此,已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可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 结语 在面对对方不给结婚证的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诉讼离婚。首先,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您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其次,您还可以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此外,您还可以向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通过这些方式,您可以取得结婚证或结婚证明后再进行诉讼离婚。以上措施均依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相关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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