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任何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什么和其他物品? |
释义 |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载体等物品必须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管理,任何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生产、复制、传输、流通、销毁等。国家秘密包括机密、秘密和绝密三个级别,不同级别的保密文件和物品具有不同的保密程度和保密措施。对于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窃取、收买、非法提供、非法持有、非法使用、非法披露行为,可能受到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责任的惩罚。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非法持有的物品等,刑事责任则可能涉及到监禁、罚款等。此外,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会立案侦查并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任何人和组织都应该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定,合法合规地使用和管理国家秘密文件和物品,不得非法持有、复制等,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三十二条 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载体等物品,必须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自行确定保密期限和保密级别,不得非法获取、非法持有、非法利用、非法传递、非法复制、非法销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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