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按照要求是要到家进行走访的,主要是了解本人以及家人对参军入伍的态度,是否是出于自愿。以往有的父母通过关系把子女送到部队,但是孩子并不是很想当兵,在部队自然是表现不好,有的甚至逃离部队。所以有的接兵干部会和家长签定协议,主要是为了证明孩子是自愿到部队锻炼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