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偿还欠款后如何解除执行? |
释义 | 钱还了想要撤销强制执行,需要联系执行申请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书,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强制执行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起诉了还不还钱怎么办 经审判胜诉后,对方仍不还钱的,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执行措施有: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信用卡几千块钱还不上怎么办 向银行申请使用最低还款额、延长还款的时间、借款归还等方式处理。持卡人暂时没有还款的能力,可以与银行工作人员联系,协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也可以与亲属借款来归还。 刷信用卡还不上钱怎么办 可以更改信用卡的还账日期,也可以直接向银行说明个人的实际情况,请求银行同意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分期还款,银行同意持卡人采用其他还款方式偿还信用卡债务的,一般不会产生不良的征信记录,但还不上钱后也不想办法处理的,后果非常严重。 信用卡上的钱还不起怎么办 在还不起信用卡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最低还款功能或者跟银行协商,在银行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分期还款,也可以想办法跟亲朋好友借钱偿还信用卡,总之,还不上信用卡不等于能不还,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想办法偿还信用卡欠款。 写了借条还不上钱怎么办?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写了借条还不上钱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3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4、在起诉前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条、欠条等债权凭证,还有保存的转账凭证等证据。 5、起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起诉,需要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债权债务诉讼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6、法院受理: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法院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法院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4)符合条件的,法院追加当事人。 7、开庭审理: 开庭3日前法院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是写了借条,那么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受到法律所进行保护的。一旦被法院进行审理案件的话,就会要求对方进行还款。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来进行决定是否进行强制性执行,哦确定进行强制性执行的话,法院会要去对方承担相应责任。 在什么条件下构成不当得利 一、在什么条件下构成不当得利 如何认定一笔财产是否属于不当得利,主要看它是否满足四个构成条件。 1、一方获得利益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是不当得利成立的要件之一。如果只是有人财产受损,但却并未有人获利,那么只需要要进行依法赔偿,不属于不当得利。 2、他方受到损失 同样的道理,如果有人获利但却没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那么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3、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的损失是一方获得利益造成的。 4、没有合法根据 造成他方损失而使自己获得利益,之所以构成不当得利,是因为该项利益的取得没有合法根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二、不当得利应当如何维权 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超过了受损者的损失,受益人只在损失的限度内,负返还义务;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较受损者损失小,受益人也只于受益的限度内负返还义务,但受益人主观上为恶意的,受损者得请求损害赔偿。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因其善意或者恶意而有不同: 1、受益人为善意。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以现存的利益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可以代偿,仍然属于现存利益。 2、受益人为恶意。即受益人知情,是指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得全部利益,即时其利益已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只有为恶意的,受益人返还的范围应该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 综上所述,不当得利的认定,主要看是否满足四个构成要件,是否存在三种特殊情形。除此之外,不当得利的受益人和受损人也有规定和划分,在向法院起诉时,一定要弄清楚具体的受益人和受损人,否则就算构成不当得利,法院也不一定支持其诉求。 该内容由 苏湖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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