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一旦解除,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会相应发生变化,合同双方应当根据解除合同的原因、方式、内容等具体情况,合理处理已经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已经履行的,可以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对价,或者请求赔偿损失。 2.《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条:民事主体享有依法平等地订立、变更、终止合同的权利和自主决定合同内容的权利,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当事人合同终止后,应当履行已经产生的债务。因合同终止而产生的争议,依法处理。已经提供的履行,以及因合同终止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