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清算报告由谁出具?内容都有些啥啊? |
释义 | 清算企业需成立清算小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调查核实,审计清算资产并出具清算报告。该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状况、债务清算、员工福利待遇等。 法律分析 清算企业要成立清算小组,会计师事务所受企业清算小组的委托,进场调查、核实,对公司清算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清算报告。因此清算报告是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并且清算报告的主要内容就是公司的情况,债权债务的清算状况,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的结算状况。 拓展延伸 清算报告的重要性及其影响 清算报告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对于公司或组织的清算程序具有关键性的影响。该报告由专业人士出具,旨在详细描述清算过程中的资产、负债、债权债务等情况。清算报告不仅提供了对清算程序的透明度和合规性的证明,还为利益相关方提供了有关清算结果的重要信息。清算报告的内容通常包括资产清单、债务清单、债权人权益分配计划等。这些信息对于债权人、股东、监管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来说都至关重要,它们可以根据清算报告来评估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回报。因此,清算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保护各方的权益以及维护市场信心至关重要。 结语 清算报告,作为清算程序的关键性文件,由专业人士出具,详细描述清算过程中的资产、负债、债权债务等情况。该报告不仅提供了透明度和合规性的证明,还为利益相关方提供了重要信息。其中包括资产清单、债务清单、债权人权益分配计划等内容。准确完整的清算报告对保护各方权益、维护市场信心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三十条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现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二章 会计核算 第二十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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