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在校期间让同学用拍子打伤鼻子,造成骨折,对方家长不愿承担责任,说是学校没监护好,让我起诉学校? |
释义 | 小孩在学校里被同学打伤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监护人进行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先报警处理,警方会根据情况对打人的孩子给予处罚或者批评教育,然后在要求对方给予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学生在校被同学打伤,学校承担什么责任? 学生在学校被同学打伤了,学校是否有责任,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小孩在学校被打伤,除找学校老师和领导交涉外,如果情况严重,应当及时报警。至于民事赔偿,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孩子在校,追跑至骨折,学校该不该赔 11岁孩子在学校跑闹受伤,如果学校对此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学校能证明已尽到相应的教育、管理职责的,就无需承担侵权责任。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也就是我的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鼻子骨折,对方先动手 小孩在学校里被同学打伤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监护人进行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先报警处理,警方会根据情况对打人的孩子给予处罚或者批评教育,然后在要求对方给予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我的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推倒,把门牙掉了一半,对方父母不愿承担责任,我该怎么办,学校调解也没有结果。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推到受伤了应当找推倒孩子的同学的家长赔偿,如果学校不能证据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则需要也需要承担责任,可以要求学生家长和学校同时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未成年在学校跟同学打架,鼻子骨折,脸部乌青,怎么处理? 如果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了,第一件事是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如果打人之人已满十六周岁,那么其就有可能被行政拘留。如果孩子构成轻伤的,打人之人还会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如果孩子的同学未满十六周岁,那么在报警之后,应当尽快与同学的家长以及学校进行协商赔偿事项,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将打人的家长以及学校共同起诉到法院。如果学校未及时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及制止,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孩子一旦在学校被同学打了,学校往往也会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孩子还没有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家长、学校应注意引导。如果出现比较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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