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关于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解读 一、关于适用范围 《规定》第1条规定了四种情形需由公安机关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3、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4、公民向公证机构申请依法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的。 此外,《规定》明确了不列入证明范围的情形: 1、征兵政审和军队、警察院校招生政审、公检法司和国家安全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或治安违法人员的案底调查,按原办法执行。 2、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向公安机关了解本单位党政人员在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规定“证明”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