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国家最新政策 |
释义 | 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国家最新政策,具体如下: 1、分区域危旧楼或腾退或改扩建 对位于核心区内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成片传统平房区、规划道路、绿地、广场、水域以及政务功能要求高的重点地区内的危旧楼房,应进行腾退置换,引导居民异地安置。除上述地区外,在符合规划用途管控和风貌保护要求,且周边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翻建、改建或适当扩建方式进行改造; 2、增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 对于不具备就地改建条件,需按照腾退置换方式实施的危旧楼房,拆除的建筑规模不含违法建设可由各区纳入建设指标池,统筹使用指标。拆除后的用地可按规划进行建设或利用; 3、有倾斜 非成套住宅改建加厨卫 (1)对于非成套住宅进行成套化改造,套内可适当增加厨房、卫生间面积,具体可参照国标和我市《住宅设计规范》最低标准执行,即厨房使用面积约4平方米,卫生间约3平方米; (2)对于成套住宅,《通知》规定,成套住宅改建应尽量在原有套内建筑面积的基础上通过内部调整进行优化; (3)在危旧楼房改建方案的会商机制方面,《通知》提出,危旧楼房改建工作应按照“一楼一策”组织实施。区政府授权确定实施主体后,实施主体会同项目所在街道、乡镇、责任规划师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征询居民意向,并委托专业设计单位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和改建实施方案。 综上所述,国家对于就地改建的非成套住宅项目进行改造,适度改善原有居民的居住条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