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交通事故后自燃,车主需要担责么? |
释义 | 今日凌晨5点左右,西安市的东二环与矿山路十字二环向南二百米左右的高架桥底下的西侧的车道突然出现严重火情。 根据公共交通方面的工作人员叙述,今日清晨5点左右的时候,一辆面包车于此处发生了交通事故,面包车于公交车的停靠点发生严重碰撞后,面包车不知道什么原因引发了自燃状况,火势浩大,并且将在此处停靠的公交车和一辆私家轿车一同引燃,火情瞬间扩大。 火灾情况发生以后,此辖区内的消防部门联合民警即刻赶到了事故现场开展灭火工作,同时进行交通的疏散工作。 目前,火已已经被扑灭了,发生自燃的面包车已经被交警方面拖走处理,现场方面正在展开清理工作。面包车自燃以及引发大型火灾的具体原因还需要再进一步地调查确认。 根据了解,此次事故造成了两辆公交车以及两辆私家车被烧毁,只剩空壳,被烧毁的两辆公交车都属于当地公共交通第六公司的46路公交车,目前,该公司已经从别的地方调来了两辆备用车辆投入线路的运营中,以确保本市市民的正常交通出行。 其实,在2018年的8月21日,下午两点左右,同在西安的某高架桥上,一辆中型的面包车突然发生自燃情况,当时的现场火势也不小,浓烟滚滚,面包车被烧得只留下了一副钢架。由于事故发生时占用了一个右侧的车道,经过此路段的车辆受到阻碍,造成了大面积的交通拥堵现象。 夏季气温高升,天干物燥,更需小心火烛才对!那么,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呢?下面,法智律师网律师为大家科普一下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法智普法】 第一、立即停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的驾驶人员应该立即停车。 第二、安全保护措施,在停车后,驾驶人应首先拉紧手制动,然后关闭电源。 第三、若是在夜间,开启闪光灯,后位灯,并且设置警告标志牌。 第四、保护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应该对于发送交通事故的具体场所以及空间范围进行保护,并且由于抢救伤员而变动的现场,应该标明具体位置变动。 切记,千万不要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逃逸,这样会触犯交通肇事逃逸罪,根据我国的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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