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有关未成年权益保护的条款有哪些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有关未成年权益保护的条款有哪些 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 胎儿“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典在总则编“自然人”章节中,加入新规,将一个人受保护的起始点前移到了胎儿时期。 “从事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这不仅为近些年热点的基因编辑等划出红线,也为一个生命从最开始提供法律保障。 八周岁“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用通俗的话说,八周岁以上的小孩,就可以“帮家里打酱油了”。 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八周岁“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二、父母离婚孩子归谁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规定了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最新修改通过的版本增加了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这一修改主要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尊重孩子的选择权,我国民事行为能力的界线是8周岁,8周岁以上的孩子已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抚养权的确定与其权益密切相关,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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