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临时建筑的审批手续如下: 一、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递交以下材料申请批准: (一)申请书(说明报建地点、栋数、层数、建筑面积及采用主要材料等); (二)规划审查意见书; (三)用地合同,国土批文及对应的红线图或临时用地合同; (四)消防、环保审查意见书; (五)设计施工图纸。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汇总各科室意见,报局务会议讨论、审批。 三、局委会审批同意后,如设计,需补充、修改的,发函通知建设单位补充、修改设计图纸内容。复审合格后,报领导批准后发《临时建筑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