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国有改制企业 解除劳动关系 人员或者残疾人,因病或者 非因工负伤 ,本人自愿申请提前退休; (二)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申请病退年度内、以档案最早记载为准)。 (三) 缴纳养老保险 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未纳入养老保险统筹的 机关事业单位 依据有关规定)。 法律客观: 《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生育保险 等 社会保险 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 、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