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印花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印花税的征收范围涵盖了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特定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征收对象包括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凭证。合同凭证也属于应纳税凭证范围,包括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等形式。然而,条例对合同凭证的列举范围并未扩大,而是对合同形式进行规范,包括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的合同。因此,根据印花税法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需要缴纳印花税。 法律分析 印花税是什么?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的征收对象包括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过财政部确定征收的其他凭证。印花税征收采取列举式征收,非条例和细则列举范围内的凭证以及经财政部确定征收的其他凭证外都不得征收。 比如,税目税率表对“权利、许可证照”税目的征税范围规定,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都在权利、许可证照税目中。而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采矿证等则不再税目列举范围中,不用贴花纳税。 正确理解条例第二条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第四条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那么“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为应纳税凭证”是不是扩大了条例第二条对合同凭证征税的列举范围?又或者是只要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即使不再条例第二条列举合同的范围内的凭证也要征收印花税? 从细则第四条对“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这一定义可以看出,这只是对印花税列举合同形式进行规范。根据现行合同发的规定,合同是包括了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等多种方式的。这里的其他形式指的是所谓的“默示合同”,即没有用语言明确表示合同成立,是以当事人的行为进行推定的。比如铁路货运凭证(也叫铁路大票),即使没有和相关方签合同,但是铁路大票是包含在印花税法中规定的“具有合同性质”的货物运输凭证,属于税目中列举的货物运输合同业务范畴,该单据可做合同使用,因此按照合同贴花纳税。 结语 印花税是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对特定凭证征收的一种税费。根据条例规定,纳税义务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印花税的征收对象包括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收的其他凭证。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等。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书面、口头以及默示合同。因此,只要具备合同性质的凭证,即使不再条例列举范围内,也需要缴纳印花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二十条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一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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