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间债务纠纷形成的原因有哪些 |
释义 | 企业间债务纠纷形成的原因:1、企业本身资金不足。2、遭遇合同诈骗。3、合同签订不明确。合同双方因为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履行方式等发生纠纷,导致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付款的行为。 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原因有哪些 (一)社会信用的丧失是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主要原因。社会对人们行为规范的调整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但最基本的是法律和道德,而法律的调整范围是有限的,对这种有限性的弥补就是道德。在商业行为中,商业道德历来是调整人们行为的重要标志。诚实信用,信守合同历来是商品经济社会得以正常运转的重要准则。而在我国社会中,由于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和健全,少数企业或企业的经营者在利益的驱动下,产生了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一是企业逃废银行债务使企业净收益增加;二是企业逃废有机可乘。首先,由于目前管理体制的原因,逃废行为被发现的可能性极小;其次,许多行为目前尚无处罚规定;再次,逃废行为即使被发现,由于执法不严的原因,许多已构成犯罪的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二)地方保护主义是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保护伞和催化剂。在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中,大部分是国有企业,他们的行为得到了地方政府及政府控制下的某些机构的支持,有的甚至就直接打着维护群众的利益、保证地方稳定的口号进行的,进而也就难以发现和难以处理。(三)银行管理不善为企业逃废银行债务提供了可乘之机。银行为了防止不良资产的出现采取了不少措施,但却收效不大,究其主观原因值得反思:一是银行贷前审查制度重形式、轻实质,没有起到预防的作用;二是银行贷款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银行同企业在订立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时,都会在条文中要求企业履行重大事项的及时告之义务,但如何实施该义务却并无约束,抑或虽有,但大都是以企业单方报告为准,银行对企业贷款后的情况知之甚少或知道的不是实际情况,缺乏自我有效监督措施和监控体系。 企业间抵销债权债务关系生效要件有哪些 债权债务抵销生效的要件:1、抵销企业与被抵销企业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销。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不得用于抵销的债务,大致有如下几种:(a)性质上不得抵销。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b)法律规定不得抵销。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保留被执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销,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c)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销的。风险提示:企业间债权债务抵销的注意事项:1、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销,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2、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销时,对于被抵销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3、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合资公司形成原因 合资公司在石油公司非常常见,并常以一家本国公司与一家外国公司(其中3/4是国际企业)合作的形式成立。借由这样的合作形式,本国公司可以获得它所不足的技术设备,而外国公司也可利用本国公司对该国的熟悉与政治关系。一般来说,合资公司形成原因如下:政府的鼓励或法令政策:基于当地政府的鼓励或法令限制,例如印度政府及限制国外公司在当地的持股最多只能到40%,而关税政策也是国外公司借由与当地公司合作成立合资公司的原因。进入国外市场:例如丰田汽车与通用汽车合作成立的新联合汽车制造公司中,丰田汽车取得进入美国市场的实际知识,而通用汽车则取得丰田汽车的技术与管理方法。资源互补:合资各方提供给合资企业不同的资源,企业把这些资源更充分的利用于提高竞争力的程度。 企业解散原因有哪些 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3.股东会决议解散;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间借贷的变通方式有哪些? 1、改变法律上的借贷主体除法律限制的几种情形外,企业和公民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依法受法律保护。所以可以个人为中介,将拟进行借贷的企业连接起来,从而实现企业之间资金融通的目的。出借方先将资金借给个人,该个人再将资金借给实际使用资金的企业。同时要求实际借款方为个人的该笔借款,向出借人提供连带担保。如果个人不能还款时,则出借方追索个人借款人,并同时要求实际借款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维护了出借方的利益。2、先存后贷,存贷结合企业可以将资金存入银行,然后用存单为特定借款人作质押担保,实现为特定借款人融资的目的。同时,出资人可以收取有偿担保费。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是出借人,拟出借资金方在法律上被认为是担保人,并不违背相关法律的规定。3、通过买卖合同中的回购安排实现企业之间融资的目的在买卖合同中安排回购条款,“买方”向卖方“预付货款”后,到了一定的期限,或回购条款成就时,又向卖方收回“货物、货款”及利息或“违约金”。通过形式上的买卖合同,实现企业之间借贷的目的。风险提示:企业之间借贷的风险:1、可能招致行政处罚。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2、因违法而使得借款利息不能获得支持。3、借款担保不发生效力。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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