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债务主要包括 |
释义 | 企业的债务主要包括:1、企业向银行借款,包括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2、企业购买材料欠供货商的货款,此为应付账款;3、企业应付职工工资等款项,此为应付职工薪酬;4、企业应付国家和地方的税费,此为应交税费;5、企业欠个人的款项,此为其它应付款等。一般会计上负债类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上有余额都是企业的债务。 一、什么是企业融资方式 企业融资方式即企业融资的渠道。它可以分为两类: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前者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后者主要指股票融资。债务性融资构成负债,企业要按期偿还约定的本息,债权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对资金的运用也没有决策权。权益性融资构成企业的自有资金,投资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有权获得企业的红利,但无权撤退资金。 二、应收账款三年以上的怎么样处理 企业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包括超过三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清算期间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具有企业依法催收磋商记录,并且能够确认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的,在扣除应付该债务人的各种款项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赔偿后的余额,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三、哪些情况下公司注册资金可以使用 1、企业经营使用注册资本。 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旦验资进入企业,其经营使用权及归属于企业。企业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不能因为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被企业用作购买货物,从而断定投资者抽逃资金,即使这些货物发生极大贬值。 2、股东借款 (1)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一经成立,即和投资者形成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借贷关系,从法律上来说是合法的。作为法律主体的投资者没有侵占被投资者的合法财产,就不能算作抽逃; (2)从会计处理上,被股东借走资金,通常都会有适当的处理,比如挂在其他应收款上。而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在会计看来,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财产展示的状态不同而已。既然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货币资金变成了应收款项,但仍然属于企业。既然仍然还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抽逃一说就无从说起; (3)从注册资金的作用来看,设立注册资金的根本目的,是投资者依据投入企业的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既然被股东借走的款项仍属于企业财产的一部分,显而易见,企业对其债务的担保程度没有因为股东借款这一事件而降低;投资者只是从企业借走了资金,因此在企业需要的时候,投资者应该无条件的偿还,在企业破产清算时,所有的债权人必须归还所借款项作为破产财产的一部分用于对债务人的清偿,投资者亦不能例外。他对企业的担保责任并没有因为借款这一行为而降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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