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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临时身份证是否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释义
    临时身份证不在户口所在地不可以办理。如果已申领过二代证,在外期间居民身份证丢失,无法立即返回补领的,可委托同户内直系亲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居民丢失身份证声明、委托声明书、受托声明书、委托人《居民户口簿》、受托人《居民身份证》进行申办。如未办理过二代证的居民,则无法委托他人申办。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多久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第九条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第十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如不在户口所在地急需临时身份证怎么办?
    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在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时,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公安机关核对无误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办理女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证,迁户口能不能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
    领结婚证后,随时可以迁户口。办理时需要带上房产证、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身份证丢失后,户口所在地停用
    答:身份证遗失之后,补办流程具体如下:1、带着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挂失;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签字确认;3、缴纳工本费及照相费用即可等待领取新的身份证;4、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5、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身份证遗失后要及时进行挂失,身份证丢了不挂失,身份证并未自然消亡,若是丢失、被盗的身份证被不法分子非法收集,或者在网络黑市公然叫卖,几经倒手后,这些身份证或被用于冒名开银行卡牟利,或被用于掩护诈骗犯罪,或被用于变身他人、隐身作案,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更严重扰乱了社会的治安秩序。挂失是为了避免身份证被人冒用办理通信、银行等业务,被人恶意欠费而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能最大限度的减少不法分子利用遗失的身份作案,以至于给社会造成危害,还能减免身份证本人的法律责任。身份证丢失之后在新的没有补办出来之前,对我们的日常生活影响很大,比如乘坐高铁、飞机、住宿等会受限,也会影响到我们就业、出境、贷款等日常生活的需要,但新身份证的办理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可以在申请补办身份证的同时申请一个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虽然有效时间较短,但办理快捷,能够满足短时间内的需要。
    身份证掉了,户口所在地被停用了
    身份证掉了办理的方式;第一步,当事人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二步,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且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身份证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吗?
    办理身份证一般是必须去户籍所在地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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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8:5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