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人证言中的证据是否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应当是客观真实的、合法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信息或者物品。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形式,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以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可信度和准确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人证言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证据,但必须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对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应当从其证言内容、证言过程和证人人格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同时参照其他证据进行评价。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对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应当综合考虑证人的人格、证言的内容和证言时的情况等因素,同时参照其他证据加以印证。 总之,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形式,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可信度和准确性。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法院应当综合考虑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据,并进行综合评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