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以,应当按照要求规范佩戴执法记录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 第五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以及从事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时,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勤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 第六条交通警察应当及时检查执法记录仪的电池容量、内存空间,保证执法记录仪正常使用。 第七条执法记录仪应当佩戴在交通警察左肩部或者左胸部等有利于取得最佳声像效果的位置。 交通警察在现场执法取证时,可以手持执法记录仪进行摄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