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车辆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抵押车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仍可以就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车辆被抵押期间可以被买卖吗 (一)车辆被抵押期间可以被买卖,但是需要通知抵押权人。 根据《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车辆买卖所有权发生变更的,需要到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根据现行法的规定,车辆是可以抵押的,且可以重复抵押,对于抵押人来说,若是抵押人不按照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那么将会导致车辆被法院拍卖,且拍卖所得的价款一般并不属于车辆所有人,而是需要由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二、购买抵押车的合法要求 如果当事人是依法购买抵押车,手续齐全、也不损害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是合法的。但是当事人购买抵押车后,抵押权不受影响。如果卖车行为可能损害抵押权人的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抵押人将卖车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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