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青海省高考回迁生政策解析 |
释义 | 西宁市调整中考加分项目,对少数民族、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的考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一次性加10分计入中考升学成绩。回宁生指的是学籍仍在西宁且在外地上学不超过两年的学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法律分析 招生政策及规定参照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调整和规范我省普通高考加分项目的通知》,调整西宁市中考加分项目。经核查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及户籍证书,并经张榜公示,凡少数民族;因公致残军、警子女;烈士子女的考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一次性加10分计入中考升学成绩。因公致残军、警子女报名时,必须提供省级民政部门和军队军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因公致残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部门颁发的证件不予认可。 “回宁生”是指户籍在西宁的学子,去外地求学然后到了中考或者高考的时候来参加考试上学的学子。 1、其学籍还在西宁没有转移出去。 2、户口在西宁且在外地上学不超过两年。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拓展延伸 青海省高考回迁生政策的影响与应对措施 青海省高考回迁生政策的实施对教育体制和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该政策为青海省高考回迁生提供了公平的教育机会,帮助他们克服了地域差异带来的不利因素。其次,这一政策促进了城乡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减少了城市与农村之间的教育差距。然而,该政策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一方面,回迁生的大量涌入可能给学校带来压力,导致教育资源紧张。另一方面,回迁生可能面临适应新环境和学习方式的困难。为了应对这些问题,需要加强教育资源的配置和管理,提供针对回迁生的专门支持和辅导措施,确保他们能够顺利适应新环境并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 结语 青海省高考回迁生政策的实施为回迁生提供了公平的教育机会,促进了城乡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然而,这一政策也面临着教育资源紧张和适应困难等挑战。我们应加强资源配置和管理,提供专门支持和辅导,确保回迁生能够顺利适应新环境并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同时,我们也要坚持教育公平原则,确保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在招收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已经取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颁发机构撤销相关证书;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他人串通,允许他人冒用本人身份,顶替本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指使盗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入学资格被顶替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请求恢复其入学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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