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是指为追究刑事责任而由司法机关 立案 处理的案件。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人民检察院负责 批准逮捕 、检察、提起 公诉 ;人民法院负责审判。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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