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20年则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可延长。开始计算时间从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如果超过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如果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来决定是否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