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火罪是自诉案件吗 |
释义 | 失火罪不属于自诉案件,而属于公诉案件。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刑事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他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一、发生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因为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刑事犯罪并危害到公共安全的,属于失火罪,行为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 公诉和自诉的区别: 1、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它是“公诉案件”的对称; 2、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告不理”是人民法院处理自诉案件的一条基本原则。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应该如何认定成立失火罪 认定成立失火罪的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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