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时证人确实无法到现场出庭作证该怎么办? |
释义 |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除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特殊情况外,证人应当亲自到法庭接受询问,否则将承担证人证言证明力弱的风险。因此,案子中的证人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还是请其开庭时去法院质证,以免影响诉讼效果。 此外,不能出庭作证需要法定的理由的,如果没有法定的理由,没有出庭,那么这样的证人证言是没有效力的。《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一、离婚证人证词要怎么写 首先,关于如何书写,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根据证明内容代为书写后,再由证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捺手印; 其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最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能够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由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借口不能出庭的。 二、起诉离婚律师可以替原告出庭吗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由于离婚当事人或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知识,或没有精力亲自处理离婚诉讼案件,故而一般会聘请律师处理离婚事宜,对于起诉离婚原告也请律师了的情形下,律师可以代替原告出庭的。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出庭参加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是原则。一般而言,当事人在委托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后,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法院的庭审活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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