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的生育险外地生怎么报销 |
释义 | 一、北京的生育险外地生怎么报销 1、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主要分为三部分:门诊产检费、住院生育费、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2、其中住院生育费为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直接结算,门诊产检费和生育津贴、晚育津贴都要通过单位向社保中心报销。 3、门诊产检费报销[交人事](社保每月1-20日受理)。 门诊产检费用实行实报实销,所以要留好产检时候的收费单据,目前北京市门诊产检费用最高报销额度为1400元,报销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人事)。 ①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未发卡的提供医疗蓝本或领卡证明)。 ②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红、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如何办理请看备注) ③婴儿出生证。 ④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⑤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2)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北京生育险怎么报销gt;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北京生育险怎么报销gt;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北京生育险怎么报销gt;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北京市《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部分医疗费支付项目和标准调整内容 一、提高部分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一)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由2400元提高至2800元,二级医院由2300元提高至2700元,一级医院由2100元提高至2500元。 (二)自然分娩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二级医院由1900元提高至2900元,一级医院由1800元提高至2700元。 (三)人工干预分娩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由2100元提高至3300元,二级医院由2000元提高至3200元,一级医院由1900元提高至3000元。 二、调整部分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和按项目支付范围 (一)剖宫产术合并执行一个定额标准,三级医院4400元,二级医院4200元,一级医院3800元。 (二)住院分娩当次出血量大于500ml或血小板计数小于8万/mm3调整为按项目付费。 三、增加部分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和按项目支付范围 (一)参保职工实施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门诊发生的相关检查费,按300元限额标准支付。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二)住院分娩当次按项目支付范围增加产褥期感染 二、社保的生育险怎么报销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三、生育险怎么报销多少? 1、首先去住院分娩的医院,复印住院的的出院证明(大概40页)。 2、准备好上述的要求复印件后,到当地的社保局(人社局)的生育保险科进行申报,并填写市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3、填写市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 4、市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填写好了后,一式两份(填好一份后可以复印),到单位上,在单位意见栏目上填写:属实,并加盖公章。在开户行和账户和户名和联系电话栏目填写上单位的相关信息。 5、填好盖章后,把准备好的资料,有交到当地的社保局的生育保险科,工作人员会告知,在30天后,审核好了拿回执单。等待30天左右,去申报的地方拿取市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的另外一份。 6、拿到回执单后,大概等待5个工作日后,相关生育保险待遇金就会打到表上填写的单位和帐号上。 四、生育险报销报销标准 生育险的报销标准: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470元;妊娠1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750元;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1200元。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等。 北京市《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部分医疗费支付项目和标准调整内容 一、提高部分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一)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由2400元提高至2800元,二级医院由2300元提高至2700元,一级医院由2100元提高至2500元。 (二)自然分娩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二级医院由1900元提高至2900元,一级医院由1800元提高至2700元。 (三)人工干预分娩定额支付标准:三级医院由2100元提高至3300元,二级医院由2000元提高至3200元,一级医院由1900元提高至3000元。 二、调整部分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和按项目支付范围 (一)剖宫产术合并执行一个定额标准,三级医院4400元,二级医院4200元,一级医院3800元。 (二)住院分娩当次出血量大于500ml或血小板计数小于8万/mm3调整为按项目付费。 三、增加部分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和按项目支付范围 (一)参保职工实施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门诊发生的相关检查费,按300元限额标准支付。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二)住院分娩当次按项目支付范围增加产褥期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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