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是否存在不当行为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其在保险合同中的义务和权利。如果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成立前未尽告知义务,或者故意隐瞒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致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能正确评估风险,保险合同无效。另外,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但保险公司仍然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可以向有关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者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公司应当明确告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其在保险合同中的义务和权利。 2.《保险法》第九十八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制造、故意破坏保险标的或者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保险法》第九十九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人不能及时查勘、鉴定的,保险人对由此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赔偿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但保险人仍然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可以向有关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者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