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品名称含其他人商标是否属于侵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产品名称含其他人商标名称构成侵权。 侵权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 侵权行为分类如下: 1、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2、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3、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 4、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5、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 6、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7、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8、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著作权法所称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著作权法规定的义务,侵害他人依著作权法享有的人身权或财产权的行为。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是直接基于违反合同义务发生的,这种行为通常仅视为违约行为,而由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 构成侵害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而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 侵权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法规定具有某种特定资格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也就规定了一切他人相对的不得加以妨害的义务。违反这些义务,就违反了法律。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没有规定他人相对的义务,也就不发生违法行为。使用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或材料,进行法律不要求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使用,实施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控制范围之外的行为,均不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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