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务外包人员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其用人单位负责,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用人单位来赔付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