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可不可以结婚 不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一、本条规定一定范围的血亲包括 1、直系血亲。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 2、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间(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堂兄弟姐妹或姑表兄弟姐妹;同源于外祖父母的姨表或舅表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侄女)、甥(甥女)之间。 二、在确定一定范围内的血亲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妹可否结婚?异父异母的兄妹能否结婚? 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妹或姐弟属于两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 异父异母的兄妹或姐弟,只要双方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就可以结婚。 2、直系姻亲可否结婚 直系姻系,是指公公与儿媳、岳母与女婿,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关系。直系姻亲可否结婚,目前法律尚无明确的规定,但为了照顾群众影响,以防群众思想不通,引起意外事件的发生,最好尽量说服他们不要结婚。 3、旁系姻亲间能否结婚 旁系姻亲是指除直系姻亲之外的因婚姻而形成的亲属关系。对于旁系姻亲间能否结婚,我国法律也未作明确规定,仅凭道德规范调整。如他们坚持结婚,也可准予登记结婚。 4、拟制血亲间能否结婚 拟制血亲是指本无直接血缘关系,法律上确认其享有与自然血亲同等地位的亲属。 拟制直系血亲,即养父与养女、养母与养子间,是否能结婚,《民法典》虽未对此明确规定,但规定了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关系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间的有关规定,故此这类亲属不能结婚。 对于拟制旁系血亲(如养兄弟姐妹)间的结婚问题,只要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就可以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