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双浦未来发展规划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双浦地区规划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充 分对接规划区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可以更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 农田保护任务,细化双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用地安排,强化各类土地用途管制,科学引导农村土地整治,整体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面优 化浦塘村等6村村域空间内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 1、切实做到多规合一 规划编制充分衔接上级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村庄建 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创 新规划理念、编制思路与技术方法, 提高村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效率,吸 收借鉴相关规划的技术方法,在村 级层面探索多规合一。 2、助推乡村振兴 促进农村移风易俗,健全和完善 村集体组织自主管理、自主服务、自 主教育、自主监督的农村土地民主管 理机制。不断提高村民在产业发展中 的参与度和受益度,有助于解决农村 产业和农民就业问题,实现农业增效、 农民增收、农村活力增加。 3、优化用地空间布局 坚持“总量锁定、流量弹性”的做法,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 规模,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腾挪集聚、增减挂钩,对规划空 间布局进行全面整合优化,合理安排开发建设空间布局和时间维 度,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合理用地需求。加强农田生态建设,将已 经被破坏的耕地进行耕种恢复,促进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生 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并建立生态型土地整治的激励机制,加大 对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生态格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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