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娱乐场所,最低必须配备2名以上保安人员,每增加200平方米增加1名保安人员;迪斯科舞厅,应当按照场所核定人数的5%,配备保安人员。娱乐场所应当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娱乐场所应当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教育管理,不得要求保安人员从事与其职责无关的工作。对保安人员工作情况,逐月通报辖区公安派出所和保安服务企业。法律依据《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娱乐场所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配备的保安人员不得少于2名;营业面积每增加200平方米,应当相应增加保安人员1名。 迪斯科舞厅保安人员应当按照场所核定人数的5%配备。《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在娱乐场所执勤的保安人员应当统一着制式服装,佩带徽章、标记。 保安人员执勤时,应当仪表整洁、行为规范、举止文明。《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派驻娱乐场所保安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经常性督查,确保服务质量。 |